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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说明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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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:年轻的称“娘子”、“小娘子”,年老的“某婆”。自称上,一般为人妇者,向丈夫自称“妾”或“妾身”,但是身份不高的情况,比如侍妾,一般应只能自称“奴家”。另外,寻常女子向外自称也应是“奴家”。

官:唐宋时应该是不称“大人”,因“大人”彼时还是对父母的敬称!所以位高权重的,应称“相公”,普通的,还是称呼其官名,譬如“李少卿”。

宰相:专称为“相公”。

官二代:衙内。

宦官:外称“中官”、“内官”。第二人称,可以其职位称之,若不清楚职位,则以“大官”或“阁长”称之,自然,这两称呼都用于有些品阶的宦官;自称,品阶高的宦官可自称“臣”,低级宦官自称“小的”、“小人”。至于“公公”一词,唐宋时期尚未用在宦官身上。

奴婢:男的自称“小的”或“小人”;丫鬟侍女自称“婢子”。

妓/女:享有盛名的是“行首”,一般的可称“小姐”。

礼仪

除了“天地君师亲”,宋朝人基本都不用跪礼,社交礼仪通常都是用揖逊、叉手之礼。女子一般行“福身”礼。

其他

宋代,尤其对亲王居处,应是没有“王府”一说,彼称“王宫”。

作者有话要说:说实话我自己有时也觉得在这方面过分“抠”了。。。但是,谁叫我就这纠结德性呢?

请不习惯的亲们,自行脑补将之转化成“小姐”、“公子”等等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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